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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信用管理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责任编辑: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中市信字[2008]第09

 

 


关于举办信用管理师培训班的通知

 

2005年,“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20061,《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信用管理师其职业定义为“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工作包括: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与及放账期;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开拓市场。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增补本)》中,已将“信用管理师”列入,职业编码为:2-07-03-06,属于国家职业第二大类,即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体系中的一项国家职业。

2006年以来,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受国家主管部门委托在编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的基础上,成功组织并开展了相关培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培养大批合格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施行的“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200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同意,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将继续组织信用管理师培训。现将在担保行业内开展“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和“信用管理师培训”的通知呈送相关单位,具体事项见附件。

 

 

                       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200833

 

 

附件1: 招生简章

一、    培训时间:

开班月份

时间

地点

20084

7-12

上海

20085

19-24

厦门

20087

14-19

北京

20089

19-24

大连

200811

17-22

北京

200812

26-31

昆明

二、培训对象:

各类担保机构的财务、人力资源、风险控制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他从事或准备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课程内容: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课程

1.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2.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

3.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

(二)信用管理师培训课程

1.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2.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

3.信用管理师教程

四、授课教师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委员、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写专家及信用管理专业教学取得信用管理师教师资格的人员授课。

五、培训证书及认证服务

学员参加培训成绩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或信用工作委员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参加鉴定考试的依据。

六、关于鉴定考试中的综合评审

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二级鉴定综合评审采用撰写学术论文的形式(助理级别无需此项)。

七、报名条件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以上条件为参加OSTA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资格要求,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八、培训费用

助理信用管理师2800/人,信用管理师3300/人。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报名办法

学员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空表见文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联系人。经资格审核同意后,学员凭书面通知进行提交资料、注册登记、缴费等相关事宜。(如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电话:010-6355921563576990       传真:010-63553380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附件2报名表

信用管理师培训报名表

 

   名

 

   别

 

照片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工龄

 

工作单位

 

   

 

电话及手机

 

   

 

E-mail 常用此发送通知务必填常用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相关

学习、工作

经历及年限

 

 

 

申报级别

□助理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    (请选择打“√”)

报名类别

□自主申报培训   □单位选派(推荐)培训 (请选择打“√”)

考试类别

CETTIC培训证书考试  OSTA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审核意见

 

(盖章)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

             

注:1)申报者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业绩证明等);

2)申报者请提交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6张。

3)参加OSTA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申报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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