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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药监局发出通报 三家药厂注射液不合格

来源:综合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
    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日发出紧急通报,药监部门在近期对夏季常用药品“大输液”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三家药厂生产的三个批次的“大输液”不合格。其中,标识为“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的甲硝唑注射液因无菌检查不合格,性质严重,目前已被药监部门查封,这家企业目前未停止生产。

    三家药厂产品不合格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被查处的三批次不合格“大输液”分别为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30201,规格为100ml:0.5g的甲硝唑注射液;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2191-2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708103,规格为250ml:葡萄糖12.5g与氯化钠2.25g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据介绍,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甲硝唑注射液,无菌检查不合格。宁波市药检所专家认为其性质严重,患者静脉注射后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此外,无锡第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号规格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对这三批被认定为劣药的“大输液”,药监部门已经立案查处。

    问题“中宝”注射液17920瓶

    扬州中宝公司当日共生产该批号注射液17920瓶,其中销售到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920瓶,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8000瓶,南京医药仪征公司1600瓶,上海金龟华超医药公司2400瓶。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日已通知四地相关部门停止销售使用这一批次的注射液,具体销售和使用情况目前尚不清楚。

    扬州中宝未停产

    尽管当地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入住企业进行调查,但企业目前并未停止生产。

    25日16时左右,新华社记者希望到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被公司拒之门外。一位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我们企业自己的事,我们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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