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阳县公开审理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表时间: 2020-06-08来源:
        【和谐中国网·陕西讯】6月1日至6日,陕西合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叶某某等54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该案是合阳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此案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合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合阳县公安局及兄弟单位押解。
        合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韬带领的10人办案团队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合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天宝亲自部署,制定了庭审活动安全保障预案。此次公开审理,合阳县人民法院采用七人合议庭的庭审形式进行审判,副院长王永红担任审判长,两名庭长为审判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旁听了庭审。
        庭审开始后,王韬检察长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共60余页,详细指控了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犯罪事实。起诉书指控:以叶某某、刘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人数众多,组织体系严密,长达十余年,以暴力、威胁为主要手段,先后作案110余起,以非法手段大肆敛财,对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控制和威胁,严重破坏了案发地区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在六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5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后,发表公诉意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定罪量刑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并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答辩,说理充分、论据严谨。长达六天的审理,公诉团队有力地指控了犯罪,54名被告人的110余宗犯罪事实、20余项罪名一一得到印证。通过对该起案件的依法公诉,既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又提升了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合阳县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安排部署、重拳出击、尽锐出战,以实际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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