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发表时间: 2009-04-26来源:

4月20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4月20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杜青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网讯 在光彩事业实施15周年之际,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议2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杜青林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总结工作经验,谋划发展思路,明确当前重点,努力推动光彩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杜青林指出,光彩事业实施以来,始终秉承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宗旨,不断转变发展观念、拓展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打造出一批精品项目和活动,实现了企业和贫困地区群众的共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实践证明,光彩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进步的事业、开放的事业、发展的事业,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文明,促进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在实施光彩事业的创新实践中,坚持把光彩事业作为服务中心工作的具体实践,作为践行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有益尝试,作为巩固统一战线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成为推动光彩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

  杜青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光彩事业要坚持围绕“开发式扶贫”的主题,大力弘扬“光彩精神”,着力突出“抓发展、抓扶贫、抓服务”三个重点,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国扶贫开发进程、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要着眼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眼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着眼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围绕中心,做到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要突出扶贫宗旨,强化扶贫意识,丰富扶贫内容,拓展扶贫模式,做到义利兼顾与共同富裕相一致。要服务项目落实,做到为推进项目确定服务,为项目规划制定服务,为项目实施服务,实现企业发展与富民惠民相衔接。要广泛凝聚力量,大力弘扬“光彩精神”,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培养选拔,做到实施扶贫与教育引导相同步。

  杜青林指出,要加强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光彩事业顺利实施。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多元化的发展投入机制、项目跟踪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做到分地区推动,分类别推动;抓好品牌工程,加强研究,重点推进,扩大宣传;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服务意识,搭建服务平台,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光彩事业顺利实施。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加强对光彩事业的领导,为光彩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光彩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全哲洙作工作报告。他指出,光彩事业实施15年来,充分发挥广大理事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独特优势,坚持先富帮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宗旨和“义利兼顾”的核心理念,通过项目投资等方式开展开发式扶贫,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08年底,光彩事业已在全国兴办有一定规模的光彩项目19188个,到位资金1864.68亿元,培训人员442.29万人,吸纳就业540.39万人,带动1012.86万人脱贫,各类公益捐赠总额达到1383.95亿元。

4月20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四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上,35名企业家和10个单位获得了“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和“光彩事业组织奖”,10位光彩事业发起人获得了“光彩事业发起人荣誉证书”。会议增选陈喜庆、宋北杉、孙安民、王永庆、南存辉、陈志列、苏寿堂为中国光彩会副会长,调整、增补22名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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