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农村老年协会的几点建议
发表时间: 2012-08-30来源:


对建立农村老年协会的几点建议

保定市老年协会会长 何叶华

     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群众性社团组织,是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的公益性组织。
     一、 建立老年协会的作用:
     1、 丰富老人闲暇生活;
     2、 增加老人的精神福利,
     3、 维护老人权益;
     4、 建立老人的主体意识。
     使老年人在晚年活,活得有尊严、活得有作为、活得有健康、活得有价值。
     二、 老年协会对社会的影响:
     1、 稳定社会生活秩序增强社会和谐;
     2、 带动健康的基层文化活动;
     3、 改善代际关系;
     4、 增加年轻人的生活预期,启到示范引导作用;
     5、 改善社会与论环境;
     6、 抵制邪教和不正确思想的传播。
     三、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老年协会关心和领导:
     1、 加强政策引导;
     2、 加强对协会开展各种活动的硬软件支持;
     3、 协会本身工作,要不断创新,要不断提高,自力更生,正确把握工作方向,要经常性地开展有利于老人健康和社会有益的活动,从而,增强协会聚力和影响力;
     4、 拓扩为老功能,使协会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
     5、 多元化地筹措协会活动经费,改善协会设施和活动。可采
     三点式方式:即政府支持一点、爱心企业家赞助一点、会员自己交一点等等。
     以上建议和意见,是我在协会工作十二年的体会,供大家参考。
     2012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