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60个社区全面运行社区治理新模式
发表时间: 2009-06-30来源:
6月13日,徐素清没有想到交给锦江区双桂街办五福桥社区居委会的“提案”不仅很快得到落实,自己还因此得到200元奖励。

  去年年底,社区启动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后,徐素清抱着试试的态度,联合了其他6位居民,向居委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在沙河边上设警务室的提案。

  一个月后,一座崭新漂亮的警务室便矗立在了沙河岸边。“我开始以为多半又没有下文了,哪晓得那么快,提案就得到了落实。”吃过晚饭,在沙河边悠闲地散步,徐素清总忍不住骄傲地给老伴讲———那就是我们提议建的。

  居民们习惯把这个社区新建不久、承载着大家快乐的阳光水岸广场称为“我们的广场”,因为,它也出自于社区居民自己之手———居民代表收集民意向居委会提交提案,居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筹措资金快速启动建设。

  作为锦江区首批推行社区自治改革的五福桥社区,居民们正在享受着改革带来的成果。

  事实上,一场范围更广的基层治理改革也正在锦江区铺开,其目标非常明确———推广“立足社区治理,实现社区再造,构建和谐城区”的社区治理新模式,将其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锦江“四区”建设的具体实践,为构建和谐锦江、和谐成都乃至和谐四川提供可资借鉴的样本。

  自己事情自己管,“议事代表”显身手

  6月13日,锦江区红砂村许燎原艺术馆,一场别开生面的居民代表会议在这里举行。五福桥社区表彰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以来居民代表就社区重大事项提出的优秀提案和建议。

  “江东民居二区院落环境综合整治”、“丰富文化生活,成立坝坝舞队”、“改造阳光水岸广场修建居民文化活动场所”……

  半年时间里,五福桥社区居委会收到居民提案10件,建议158条。这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主任姚艳洪没有料到的,“改革前,一年下来都没有几个提案、建议”。

  自去年年底实施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以来,五福桥社区推行社区居民代表常任制、社区重大事项提案制、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居民自治活力由此明显增强。

  社区居民代表就是居民群众心中的“议事代表”,关心社区建设,反映群众呼声,行使决策权力,监督社区工作。

  在社区居民代表委员会的监督下,20余件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提案和建议及时办结。

  社区所属的双桂街办党工委书记吴文辉对社区治理机制改革有了更深入的体会———社区治理机制就是要依法管理,按照《社区居民组织法》依法选举社区两委成员,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代表,依法选举社区居民特邀代表,依法选举成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依法选举党务监督小组成员,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新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在老式院落成立“住户管理委员会”,在单位宿舍成立“家属管理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改变原来存在的行政命令代替法律、法规,或者说有法不依所带来的管理不规范、安全无保障、服务不到位、环境低层次的问题。

  社区治理机制改革,重点要发挥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建的长效机制;

  社区治理机制改革,就是政府职能归位,政社分离,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阳光普照五福桥,咱们几个上台来唱支小调,别的事儿咱不唱,唱一唱和谐社区五福桥……”表彰会现场,居民王兴权忍不住即兴表演了自己编写的歌曲《夸咱和谐社区好》。

  锦江模式破解社区治理瓶颈

  其实,五福桥社区只是锦江区推行社区治理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2008年11月初,锦江区推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的《关于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并率先在双桂街道、河滨、红砂等社区试点推行改革新举。

  “新模式使得社区职能真正实现了回归。”几个试点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主任,对此深有体会。

  “过去,一些社区干部对社区和政府的职能划分模糊。”锦江区社工委书记刘彬介绍,体制不顺的因素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工站人员交叉任职,多重身份模糊了工作职能界线。这种社区普遍存在的

  现象,导致“非官非民”的社区居委会管得多,服务得少,主要精力都用于应付政府交办的任务,居民利益需求却得不到

  满足。

  2008年12月5日,五福桥社区居委会主任石利华感觉一下子轻松了许多。这天,成都市首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在双桂街办挂牌成立。此前分派到社区的大部分政务性工作收归公共服务站,现在,终于可以放下庞杂事务,真正为社区居民服务。

  一组简单的对比数据是:公共服务站成立前,社区承担的经常性的工作任务有80余项,加上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多达100余项。而成立后,社区所承担的工作只有不到10项。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事务的分离,做到各司其职,责权统一。

  社区居委会回归自治组织本位,主要负责处理社区日常事务,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工作完成情况,就社区重大事项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报告,并接受社区居民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充当政府部门、社会中介组织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当好居民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

  同时,锦江区还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审批制度、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等,初步形成了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互联、公共服务与社区服务互补、政府支持与社区资源互动的社区治理机制。

  专家对锦江区创新社区治理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锦江模式破解了“事该谁做”、“人从哪来”、“钱由谁给”等瓶颈问题,实现了党和政府及群众自治组

  织对社区的有序、高效管理。

  社区治理新模式全面铺开

  “锦江区率先启动的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由试点到推广,正在全区60个社区展开。”锦江区社工委书记刘彬说。

  刘彬所在锦江区社工委,是2008年3月锦江区在成都率先成立的机构。其职责描述很明确: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从6月1日起,锦江区在全区60个社区全面运行新的社区治理模式。

  一是建立社区党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健全社区自治运行机制,成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工作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委员会共同形成社区事务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格局;三是新成立社区公共服务站,采用“一站一居”和“一站多居”的方式负责承担政府延伸到社区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实现政社、政事彻底分离,从根本上改变社区居委会承担大量政府行政事务的现状;

  四是出台了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构建多元化的社区服务机制。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博导陈伟东教授,对锦江区全面推行的社区治理模式给予了特别关注。他说,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习惯于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直接委托给居委会,居委会过度行政化。

  在陈伟东看来,锦江区采取三种措施走出了这一误区:一、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履行全区社会建设、社区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能;二、建立社区准入制度,对部门职能延伸社区实行严格审批制度,使政府职能延伸社区规范化;三、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剥离其经济职能,履行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政府部门下沉社区的职能,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站,使服务贴近居民家门口,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向专业化和组织化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可以说,促进社会分工,是这一创新的必由之路。”

  作为全面运行新的社区治理模式的推进举措,锦江区新成立了28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在为居民提供更好服务的同时,也为和谐社区建设铺平了道路。

  在锦江区62.1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幅“自治规范、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画面正徐徐展开。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