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五型”基层干部
陕西岚皋县官元镇党委书记 聂索坤
岚皋县官元镇党委组工干部 邓洪涛
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干部的主力军,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艰巨任务迫切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做生产发展的领路人、生活宽裕的带头人、乡风文明的倡导人、村容整洁的示范人、管理民主的促进人。因此, 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成为学习型、致富型、规矩型、和谐型、创业型的干部。
必须是学习型的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农村基层干部要善于学习、自觉学习、率先垂范,影响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学习。随着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转变,农村基层民主的不断扩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懂政策、懂市场、懂科技、懂管理、懂法制,这样才能履行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真正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必须是致富型的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的先进性要集中体现在带头致富奔小康上,体现在带领群众共同富裕上。顺应群众意愿,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建设新农村,这是时代赋予农村基层干部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如果农村干部没有致富的素质和本领,就会失去说服力,缺少号召力,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农民最大的愿望就是盼富、求富、致富。农村干部只有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致富群众的本领,实实在在的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才能更好地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凝聚起来,干事创业、带动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必须是规矩型的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水平高,依法办事能力强,这是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干部素质的基本要求。农村干部是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中坚力量。一定要增强政策观念,认真学习和全面理解党在农村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农村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使农村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必须是和谐型的农村基层干部。一要坚持民主决策。凡是与农民群众相关的事项,都要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办理结果;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意见。二要坚持政务公开。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村务管理中组织领导、引导、监督等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三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为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四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在加快发展中化解矛盾,在化解矛盾中加快发展。
必须是创业型的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带领群众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就需要树立一种艰苦创业精神,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以扎实的作风做好每一项工作,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总之,只有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和能力,才能真正使党的新农村建设思路、政策以及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