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心 简 介

西峡县妇联主席  靳麦勤

    西峡县妇联为了进一步加大妇女维权工作,落实省市妇女发展纲要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围绕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构建和谐西峡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西峡县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3年10月成立了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
    西峡县妇联聘请省市法律专家指导,通过层层选拔,抽调6名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大学生,成立了妇联法律维权中心。
    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自成立以来,李治自始至终将妇女维权工作放在第一位。为了把维权工作做的更扎实、更有效;中心工作人员在李治的带领下,认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省、市妇女发展纲要精神。充分利用组织优势、整地优势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学习活动。现维权工作已经做到家喻户晓,当妇女受到侵害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妇联组织,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的娘家人。
   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自成立以来,李治接待当事人来访近600余人,处理解决案件470余起,结案率达98%以上。其中免费提供援助案件近75%左右,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也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

主 任 简 介
 

西峡县妇联维权主任    李 治

    李治(李海朝),男,1972年生,汉族,大学本科

    1997——1999年在西峡县法院实习。

    1999年5月——2000年县司法局工作。

    2000年3月——2003年9月河南宇洋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0年获得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2003年9月——至今任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主任。

    2004年11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学本科)

    2005年3月——至今任西峡县妇联、县公安局家庭暴力投诉中心主任。

    2007年兼任中国社会调查所驻河南省特派员。

    2007年10月兼任河南省团委《青年导报》记者。

    2008年3月至今兼任《中国报道》和谐专刊以及“和谐中国网”(www.hxzg.net)采编。

中 心 荣 誉 

 活 动 简 影
 
 媒 体 报 道
 

关爱女性  善待老人  呵护儿童
西峡妇联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晴空

    西峡县五里桥乡农民申某年近六旬,孤身一人,经人介绍与邻村张某接触,双方愿意共享晚年。但此事遭到双方儿女的强烈反对,申某的儿子砸烂饭锅以示抗议,张某的儿子纠集一伙亲戚把申某毒打一顿。无奈之下,申某和张某来到县妇联法律维权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派人先后五次深入双方家中,给家属讲法律,谈人性,反复做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同意两位老人再婚。2003年10月16日,两位老人在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乡民政所,欢欢喜喜地领到了结婚证。这是西峡县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镜头。

    2003年10月,西峡县妇联聘请省市法律专家指导,通过层层选拔,抽调6名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大学生,成立了妇联法律维权中心。该中心采用会员制管理模式,向群众发放维权救助会员卡,会员每年只需交纳15元会费,即可享受免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了一部热线电话,全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有关老人、妇女、儿童的投诉。另外,他们还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推了“夫妻约定财产见证”业务,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登记,明确财产所有权,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多内容>>>

竭尽精力搞维权 创建和谐社会大环境

——记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主任李治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观念的转变,隐身于家庭矛盾日益突出,虽说我国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有了明文规定,但是家庭暴力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在西峡一些地方呈现出蔓延的趋势,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西峡县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为了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妇女维权工作落实到位,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在李治主任的带领下,为创建和谐西峡履行妇女维权职责;为推动西峡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自成立以来,李治自始至终将妇女维权工作放在第一位。为了把维权工作做的更扎实、更有效;中心工作人员在李治的带领下,认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省、市妇女发展纲要精神。充分利用组织优势、整地优势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学习活动。现维权工作已经做到家喻户晓,当妇女受到侵害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妇联组织,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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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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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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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
               (200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摧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健康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本决定所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帮、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
     三、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普法教育规划,提高全社会对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认识。
新闻媒体应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教育作用,大力宏扬平等、民主、文明、健康的家庭美德,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加强对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舆论监督,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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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发 布 

    西峡县开展“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

 近日,中共西峡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县公安局、县计生委为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相互文明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推动全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西峡县全面开展“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

    该次活动主要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构建和谐西峡迎奥运,利用电影为媒体送法律下乡活动,普及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要求
   1、要全面贯彻执行《河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反家庭暴力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摆上议程,抓紧抓好。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形成强大的声势,为“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妇联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把“反家庭暴力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同文化下乡活动相结合。文化部门要组织优秀艺术家、文艺界知名人士和各地文艺爱好者,将“反家庭暴力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的内容编写成节目,深入农村开展演出;电影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要开展放映活动,落实人员,资金和片源,把集中放映与经常放映相结合,放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的影片,提高当地干部群众自觉预防家庭暴力与反对家庭暴力的能力。
   二是把“反家庭暴力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同“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相结合。各级妇联组织要开展以“送幸福、献爱心建和谐”为主题的慰问活动,规范和指导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文娱活动,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关系。继续推进实施“农村新生活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家庭”。
   三是与“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活动相结合。把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书籍送农家屋,让妇女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政策,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努力做“八个一”。即推出一普法读物,举行一次读书活动,开展一次知识竞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组建一支专业代表志愿者队伍,树立一批普法先进典型,举办一次评比表彰,推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的健康开展。
    3、“反家庭暴力暨和谐婚姻进万家”活动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各级部门一定要职责明确、善始善终做到坚持三支队伍。一是宣传队伍,把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法规长期宣传到人民群众中去,使维权前移。二是建立健全陪审队伍,在妇女中设立特邀陪审员,直接参与侵权案件审理预防执法人员办人情案。三是建立帮教志愿这队伍,协助妇联维权中心暨反家庭暴力中心对家庭暴力的调解和化解工作。

致西峡县各界有识之士的

倡议书

西峡县各界有识之士:
    反家庭暴力工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而良好的婚姻家庭建设、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无疑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以后,一项涉及家庭暴力的课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家庭暴力仍是当今社会的一个沉重的话题,而女性经常是家庭暴力的牺牲品。近几年在维权工作中接待了大量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一些案件因无办案经费,无法对需要深入调查的案件进行解决。面对一张张期盼帮助的眼眸,我们的心一阵阵揪痛。我中心系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同仁的共同关心支持。为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你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行动起来,关心婚姻家庭,反对家庭暴力,关爱弱势群体,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老人维权工作,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创建平等、文明、和睦的婚姻家庭,创造和谐社会尽一点微薄之力,我中心对于向关心支持者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弱势群体期盼你的援助,渴望你的大力支持。
    地址:白羽社区白羽路43号
    募捐电话:69695110
    户 名:妇联维权  开户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帐 号:000 000 2485 4778 689889

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

 

招聘启示

    西峡县妇联维权中心成立于2003年10月,是西峡唯一的妇女维权机构。为了加大维权力度,捍卫妇女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维权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大专以上法学学历,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办公室主任:1名;调解、诉讼事务:2名;法制宣传:2名;
       调查员:2名;婚姻咨询师:2名;
   三、联系方式:有意者请将简历、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近期生活照邮寄至中心或发送至招聘邮箱,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43号            邮政编码:474500
   电话:0377—69695110              手机:13782007116
   网址:www.hxzg.net/corp/xxfl.asp   QQ:723479745

   邮箱:fulianweiquan@163.com    lihaichao1972@163.com

                          联 系 方 式   


 

联系我们

地 址:河南省西峡白羽路43号妇联维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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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82007116 0377-69695110   传真:0377-69695110
电子邮箱1:She.huidiaocha@163.com   Q Q:723479745
电子信箱2:fulianweiquan@163.com   网址:www.hxzg.net/corp/xxfl.asp
户 名:妇联维权  
开户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帐 号:000 000 2485 4778 68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