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怀福
李怀福,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十二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32件,案件调解率达80%,所结案件无上访告状,无超审限。近年来,由他分管的民事审判先后受到省市法院多次表彰。在指导民事调解工作、处理群访群诉案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也获得较多荣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争创“两满意”活动先进个人。获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张家口市劳动模范”、“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者”、“全市法院十佳法官”、“桥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以和谐为目标,有效化解群体性争议。桥西区是张家口市的老城区、旧城区,在建立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拆迁纠纷大量出现,社会用工引发劳资关系也在增多,桥西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约700多件,占到了全院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面对这种情况,他立足国情、区情和院情,找准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区经济发展服好务。尤其是近年来,群体性争议涌现,矛盾涉及面广,当事人情绪激动,处理稍有不慎会引发新的矛盾,给社会增加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为此,他以大局为重,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正确裁判每一起案件。案件调解工作中,他善于找准利益平衡点,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群众组织,使数十起群体性纠纷从根源上做到案结事了。2007年3月,桥西区红星村决定投资50万元在村头起打一口深眼机井以满足全村村民的饮水需要。施工进行到一半时,与该村毗邻的华西安村认为红星村的饮水井打到了自己村的地界内,侵犯了自己村的土地使用权,村委会出面予以阻拦,并以侵权纠纷为由诉至大境门法庭,要求该村立即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查清两村的地界成为解决该案的关键,于是他组织法庭人员到相关部门查阅了大量资料,查找到了两个划分地界的版本:一个是民国时确定的地界,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刚解放时确定的地界。为了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法庭决定聘请土地部门有关人员并到庭给予解释,明确做出答复到底以哪个为准,通过土地部门权威性的说明,认定了应以解放后确定的村界为准。地界确认后,法庭认为红星村没有侵犯华西安村的土地使用权,红星村可以继续施工打井。但是红星村准备再次施工时,华西安全体村民围攻阻止了施工队,认为:红星村是在自己村下水头打井,必然会造成自己村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到自己村民吃水。双方为此僵持不下,两村村干部带头组织各村村民围在井边,堵塞了107国道,500多户1000多村民手持木棒、铁器,事态十分严重,一旦发生械斗后果不堪设想。事情一度陷入僵局,一个以在自己地界打井,与他村无关;一个以将来会影响自己饮水拒不让步。给法院处理带来了“两难”,但他考虑到红星村施工已经进入大半,耗时耗费巨大,且两村相邻,世代相处,为了减少损失,确保生产生活便利,能够永久和睦相处,认为必须调解解决该案。于是他组织法庭分头多次深入到两村做村民的思想工作,给村民讲清形势、讲清法律,对村干部晓以利害,并邀请了镇政府出面帮助协调解决此事,切实找准了利益的平衡点,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一起群体性事件被有效化解在了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信访为突破口,关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分管信访工作以来,他结合桥西法院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四个机制,一是信访操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信访案件操作规程》,建立了信访档案,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使信访操作程序更加趋于规范。二是信访协调机制。建立了与人大、区政法委、信访等部门的联席协调机制,对法律以外的或者法院自身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由区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息访工作。三是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每月进行一次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对重点人员、重点隐患,随时掌握动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人实行监控。四是依法支持和打击相互配套机制。对合法信访依法支持,但对少数无理上访、闹访、缠访的当事人则依法给予打击,依法制裁。
“对来访群众要有热心,对信访群众的困难要有同情心,解决群众问题要有诚心,处理信访问题遇到阻力时要有决心”这是他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工作准则。工作中,他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与当事人保持零距离接触。八十年代初期,当事人张某因代人购烟,给别人打了欠条,最终误入别人的骗局,烟款被骗。桥西区法院依据欠条判决张某如数偿还所欠债务,执行中扣除了其部分工资予以偿还。张某便以当时所拿烟款已被别人骗走,自己也是受害人,并以身体多病,生活不能保障为由四处上访告状。连续八年,每遇到重大节日便进京上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2006年11月份,李怀福副院长和院其他领导决定到其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通过推心置腹的交谈了解到张某现租住别人的房屋,老伴已经离异,屋子里没有取暖设施,除去法院扣划的剩下部分确实难以维持生活,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情况,他当场答应找原告进行协商,减少对张某退休费的扣划数额,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真诚感动了这位老人,张某也表示,有困难自己解决,绝不会再给领导添乱,以后也不再进行上访告状了,使这一长达八年之久的上访老案终于有了完满的结局。近年来,在他的亲自协调下,二十多起多年缠诉上访的老案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桥西区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有了明显下降,减少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以维护公正为立足点,带头开庭审理案件。作为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他更加严谨、更加勤奋,除了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外,对每一起案件都要亲自把关、亲自过问,确保案件的公正高效。用他自己的话说:“审理案件是法律赋予法官明断是非曲直的神圣职责,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用正气扶正心中的天平,办事得让人民满意,让赢者赢得堂堂正正,输者输得明明白白”。今年以来,全院已经受理民事案件758件,审结620件,结案率82%。案件调解率达75%、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5%、发还改判率仅为0.3%。考虑到自己分管口上的法官工作繁忙,他便主动深入到法庭、业务庭进行现场办公,进行业务指导、签批法律文书、帮助主审法官进行调解,切实把好关,有时连续工作到深夜,没有一点副院长的架子,靠着这样的勤奋,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信任。实行院长、副院长主办案件制度以来,他带头办理了多起有难度、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现在他已亲自办理民事案件18件,在全院起到了表率和示范作用。今年6月份,闫某在锡林郭勒盟驻张家口金属分公司装卸队运输货物中,因运输的板车断裂,造成右脚粉碎性骨折。该案发还重审后,锡林郭勒盟驻张家口金属分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赔偿义务主体不存在,这意味着闫某将得不到任何赔偿,闫某情绪异常激动,社会对此案也十分关注,他决定亲自主审此案,审理中,他通过认真阅卷,深入调查,理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于是找到了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经过多次协商,讲清法律关系,几经周折,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承担了赔偿责任,一次性赔偿了闫某伤残抚恤金5万多元,并给闫某购买了私产平房一间,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凭着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为山城百姓排忧解难,受到了辖区群众高度赞誉,树立了新时期法官的良好形象。期间,群众送来的60多面锦旗是对他工作的最好诠释。 (王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