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中国网hxzg.net山东报道(王自广 李福国)】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在审查起诉、批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融入人文关怀,突出人性化办案,他们试行的“三访问”工作法最近被省高院院推广转发。
“三访问”:即分别走访未成年人的学校、家庭和工作单位。该院结合未成年人年龄小、自控能力差、可塑性强、易于矫正的特点,本着教育为主、强制为辅的办案方针。通过走访学校、家庭或者工作单位,深入了解其成长环境、性格走向、生活习惯、以及可能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影响的周边环境,查清其社交范围和社会关系。有利于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用起诉权。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教育未成年人学会正确的理解、鉴别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性质,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不再以身试法,从根本上实现教育、矫正和改造未成年人思想的目的,有利于其回归社会。王某某是郯城县城一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高考前夕他与人打架用拖把将对方打成十级伤残。王某某被刑事拘留后,一所重点大学的录取书也同时到达。郯城县检察院从检察长到办案干警对该案非常重视,多次走访学校和家庭,发现王某某平时表现很好,只是一时冲动做出违法事情,遂依法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终于圆了王某某的大学梦。
今年以来,郯城县检察院已经运用该工作法成功办理了6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源:和谐中国网hxzg.net)
郯城县检察院审查捕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推行“三访问”机制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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