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中国网hxzg.net山东报道(王自广)】检察建议虽然只是一般的建议文书,没有强制力,更不能要求有关单位执行,但是在山东省郯城县,检察建议已逐渐成为一些单位整改问题和不足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郯城县检察院先后发出36件检察建议,全部收到了被建议单位的整改反馈信息,为创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郯城县检察院十分注重检察建议的整理、书写、送达和应用,首先是在检察建议的书写上坚持了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并紧密结合被建议单位的问题实际。院党组还坚持了重点检察建议集体讨论制度,在措辞、建议和问题走向分析上力求具有针对性和警示作用,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卫国还亲自撰写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使一些检察建议直指被建议单位的问题实质,诚恳的语言成为落实整改的劝诫。9月中旬,办案人员在审查某单位几名工作人员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一案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内部管理松懈、约束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院里及时向该单位发出郯检侦监建【2008】2号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等建议。该单位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围绕检察机关提出的治理建议,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并重新制定完善了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整改效果。(和谐中国网hxzg.net)
郯城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检察建议“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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