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中国网hxzg.net山东报道(王自广)】 为保证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多措施并举,不断建立和完善自我疏通机制,主动修筑监督渠道,为人民监督员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先是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为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责真正落到实处,院里坚持每月邀请人民监督员来院听取办案情况汇报,由院领导和主要办案科室负责人以及主要办案人员向人民监督员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当场接受人民监督员的问询和质询,并通过到现场实地查看等形式,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超期羁押情形,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现象。在此基础上,院里建立了监督告知卡,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内容、告知程序、是否违反及通讯地址、监督电话、真实姓名逐一向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公布,并由当事人及亲属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形,当事人及亲属可以根据上述监督方式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映,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案过程的公正性。院里还建立了执法检查制度。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由检察院纪检、督察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直接了解办案全过程,通过查看卷宗、调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地查看办案工作区、监所工作区,从中发现有无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向上级反映,从而确保了监督的真实到位。(和谐中国网hxzg.net)
郯城县检察院建立自我疏通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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