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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坚称未诈领特别费

来源:综合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hxzg.net
马英九一审无罪 支持者狂欢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首度传唤马英九出庭;律师团将以检方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的标准,主张马英九根本不应被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方已勘验马英九首次接受侦讯的录像光盘,强调马英九开始就知道特别费是公款。据指出,检察官侯宽仁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第一次侦讯马英九时,当庭告知马英九账户内有一千多万元特别费没用完;马英九因此才在应讯后宣布捐款一千五百万元给公益团体。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主要进行的准备程序,除确认检方上诉理由及范围,也将确认检辩双方要高院调查的证据事项,并尽力排定全案审理时程。

  “高检署”派出重案公诉组检察官曾俊哲、林邦梁及王金聪应战,曾俊哲与林邦梁分别担任过板桥、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小组成员对全案的攻防已有所讨论;侯宽仁虽未亲自上场,但派出一位当初参与侦办的检察事务官协助。

  由于检方以马英九去年在台北市议会的答询,认定马英九早知道特别费是公款,律师团因此拟传唤台北市府相关证人,证明马英九是在去年特别费案爆发后,才询问主计、会计单位有关特别费的相关规定。

  律师团指出,马英九当时还曾问及公益捐款可不可算是特别费支出,主计、会计相关人员都肯定表示,公益捐款可列为特别费支出;因此马英九面对外界询问,才会强调特别费是公款,他的特别费已花光等。
马英九特别费案涉案人员一审宣判结果一览
姓名 职务 起诉罪名 一审宣判
马英九 前台北市长、国民党2008参选人 贪污罪中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检方要求从轻量刑,最轻7年以上 无罪
余文 台北市长室秘书 贪污罪、伪造文书罪,检方要求从轻量刑,最轻7年以上 2年4个月,因"减刑条例"缩减为1年2个月
廖鲤 台北市长室办公室主任 伪造文书罪,检方提出缓起诉  
方惠中 台北市长室秘书 伪造文书罪,检方提出缓起诉  
孙振妮 台北市长室秘书 伪造文书罪,检方提出缓起诉  
张钧纶 台北市长室秘书 伪造文书罪,检方提出缓起诉  
李可齐 台北市长室秘书 伪造文书罪,检方提出缓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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