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呼唤回归本色
发表时间: 2009-04-22来源:

  昨天,本报《小小居委会承担150多项工作》一文引发不少“小巷总理”与社区居民的共鸣:偏离“社区自治组织”的本质,居委会的很多工作将会流于形式,政府职能部门何不化繁为简、明确责任,让居委会回归本色,真正深入社区,了解民意呢?

  居委会 “形式工作”占一半

  昨天是市中区一家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每周一次的集中例会。各居委会主任按时报到听会,记录本周上级指派给居委会的工作。

  启明里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兵告诉记者,一个居委会要面向街办的11个口面,包括党办、政法、行政、城管、综合、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经济发展、家政、物业、劳动保障。

  有时一次例会下来,居委会能接到10多项工作,“居委会很累,至少70%的时间在忙于应付这些行政工作。”陈兵在居委会工作了11年,用她的话说,11年前,居委会“玩着干”,主要任务就是做好计生工作和组织居民自娱自乐,现在却大不同。

  陈兵说,在普查、证明、材料等百余项行政工作中,有很多与居委会毫无关系,比如给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开有关工资收入的证明,居委会根本无从查证,无奈只能人家说多少就写多少。居委会的这一工作实际上就是形式了,“为什么不让打工单位出具呢?”

  居委会主任想想都掉泪

  北辛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悦华对此问题也是深有体会,“昨天夜里,我一直睡不着觉,我从心里回忆着自己上班后的情况,几乎没休过一天班,想着想着自己都掉泪了。按理说,居委会是居民的自治组织,但政府有多少口,居委会就有多少口,如计生、经济、安监……前一段时间,我们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被抽调和下派了,居委会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更是忙得焦头烂额。真正属于居民自治的工作,我们也想去办,但确实没精力去专心做。”

  尽管绝大部分居委会主任都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但他们也有自己的心愿,那就是“很多职能部门的事情,最好还是职能部门去解决,不要什么事情都推到居委会来”。

  居民居委会整天忙着“盖章”

  家住阳光舜城的赵女士入住小区已经两三年,在她的印象中,居委会很忙,而面向居民的唯一工作就是盖章证明。她提出,一个居委会,如果需要花三分之一的时间去应付各类行政考核,还需要近三分之二的精力去承办各类行政事务,怎么可能再去了解社情民意,完成团队培育,实现社区自治?

  没有单位的人买车买房,需要居委会盖章;外来人员生育状况,需要居委会盖章;就连居民非婚同居证明,也需要居委会盖章。

  民政局 150项工作,属于居委会自治的仅十八九项

  对于居委会减负的问题,济南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王春升认为“这个命题很大”,他表示:“我们也对此事做了深入调查,这150项工作里,属于居委会自治的也就十八九项,但是目前我们对于这个情况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只有依靠政府职能的转变。”

  王春升说:“现在各项工作都要到基层落实,我们也一直在呼吁要减轻居委会的负担,比如盖章这个问题,这是全国性的问题,都是在探索阶段,但是该不该出具证明这个问题不好说,并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该如何做。”

  社区减负,依靠政府职能的转变

  由于承担的具体工作太多,人们似乎忘记了居()委会最本源的职责。法律规定,居()委会是直接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应该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而并非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

  山东财政学院社会学学者张瑞表示,居委会陷入“盖章之累”,背后也有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不愿“惹麻烦”的事实。还居委会本来面貌,不仅需要积极探索新型社区管理模式,也需要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该简就简,该省则省,真正为社区减负,为居民服务。

  一位社会学专家提出,还居委会本来面貌,首先需要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方式,不要动不动就对居委会进行考核评比和摊派,要从源头上大刀阔斧地减少评比重复、机构重复等各种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另外,应探索培育能协助承办行政事务性工作的社区民间组织。

  有专家提出,有关部门能否在个别居委会先开展试点,实行政府部门少开会、少评比、少考核,还时间给居委会,让他们有更多精力“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只有腾出时间,更多地了解民情,才能便于居委会与居民、居民与居民间进行沟通,稳定社区治安,又能挖掘特长居民为社区提供服务,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启明里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兵说。 (记者 范俐鑫 白鹏飞 实习生 丁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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