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 农村金融改革提速
发表时间: 2009-06-01来源:
        如果将以农信社改制为核心的改革视为农村金融第一轮改革的话,那么,如今新一轮的以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改革又在风生水起。 
  自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以农信社为主体的第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金融整体状况得到了较大改观,农村金融整体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各省农信社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体系,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推进,信贷支农渠道进一步拓宽,农业贷款持续大幅增加。农信社支持“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与农村经济主体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诸多矛盾并存。国际上衡量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指标主要有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农业贷款数量、农村地区小额贷款情况、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性、农村政策性金融等。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还会存在诸多矛盾。
  据记者调查,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积与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企业和农户提供的贷款存款、汇率、结算及理财等金融服务所达到的层面和程度,是评价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主要量化指标。无论从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数量还是金融服务的品种来看,农村地区金融覆盖率和服务水平都相对较低。根据西北地区某银监局对该省内的调查,省内大部分行政村没有金融机构网点,由于存贷款业务只能在窗口办理,广大农民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民就地能够享受到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不仅如此,农村金融网点往往基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两家机构,竞争不充分,在业务品种上依然以存、贷、汇老三样为主,基本没有其它的业务。
  信贷资金整体投入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金融机构提供农业贷款的情况,是衡量农村金融服务的又一重要指标,当前的涉农贷款只能基本满足农户的简单再生产要求,而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农田水利等农村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农产品的深加工特色种养殖业的信贷投入明显不足。存款与贷款差额在逐年扩大,邮政储蓄和个别金融机构在农村只存不贷或少贷的情况造成资金外流,部分资金以多种形式留出农村。
  农村金融服务仍处于低层次、低水平阶段。贷款品种相对较少,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需求。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仅能满足部分农户的简单种养业资金需求,这种经营产品当地的现状显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注入公司+农户等多种生产经营模式方兴未艾,农业产业链拉长,经营周期扩大,而相应的金融服务产品并未随之发生变化,相对周期较长、额度较大的融资需求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产业化的升级。
  能否解决“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战略转型能否实现的关键,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否为农村提供充足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虽然以农信社为主体的第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阶段的成果,但是,未能解决农村经济高速发展所需要的庞大的信贷资金与农村金融整体相对薄弱的矛盾。
  2006年12月,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银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这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重大突破,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特别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办法,稳步推开。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
  2007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已扩大到了全国31个省份。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96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共吸收股金42亿元,存款余额88亿元,贷款余额6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92%。
  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均为农村和城市商业银行。
  从2007年3月全国第一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第一家贷款公司成立以来,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开始提速。
  据了解,已开业的114家机构,吸收存款逾88亿元,贷款余额近6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92%,初步实现了把城市资金引入农村、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目的。农村地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截至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5100多家,7.8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7.1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45万亿元,占全国涉农贷款的35.5%;农户贷款1.3万亿元,占全国农户贷款的86%。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这个势头虽然看起来并不慢,但是相对于中国庞大的农村市场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来说,这个速度是大大不够的;另一方面,对于这些开始运营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市场准入放开、门槛降低及财税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才是改变农村金融原来应者寥寥局面的制度支点。
  据报道,2009年3月10日,财政部对外称,为稳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支农功能,经研究,决定实行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具体补贴办法为,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凡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入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同时,鼓励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实施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低、竞争不充分的局面,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3年的发展规划,统一汇总后拟于近期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这一规划的主要思路,主要是继续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面。
  据介绍,银监会拟争取通过3年努力,与现有金融机构一起,基本实现全国县(市)及以下乡镇、行政村金融服务的全覆盖。据推算,如果按管理层的要求和计划,基本实现县(市)及以下乡镇、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3年内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至少要增加至千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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