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村庄“孝子村规”:想建新别墅先接父母住
发表时间: 2011-03-07来源:

 

 想建新别墅先接父母住 兰溪焦石村有条“孝子村规”

  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有一条奇怪的村规——农户如果想改造农房,子女需和老人一块住新房,否则不予签约。

  这条村规已经实行两年了,村支书邵炳良说,因为这个规定,已经有十几个老人和子女住在了一起。

  村规源于一座牌坊

  2009年6月,焦石村启动农房改造工程。根据“一户一宅、统一标准”的原则,村干部发现村里的土地不够所有农户同时建新房,建设只能分批进行。

  邵炳良和村干部一合计,除了先照顾家庭条件不好的村民,还得列出一个条件,很快,大家想到了村里的古牌坊。

  这座牌坊据说建于清朝,保存完好,上面写着“孝子”两个大字,落款是“为耆民邵有泰立”。

  “邵有泰当时是我们村有名的孝子,他的爸妈也很孝顺,他立这个牌坊是纪念他父母孝行的。”邵炳良告诉记者,现在的农村,“子女住新房、父母住破屋”的现象普遍存在,他们就想趁着农房改造的机会,恢复村里“孝”的传统。

  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农房改造后,子女需与父母同住新房”的村规出炉了。村民邵美娟也曾反对过这个规定——她的婆婆住在焦石村,十几年来一直独自生活,“当时吃饭都是分开吃的,不忙的时候会去看看她,没想过会住到一起。”

  直到自己儿子外出打工后,邵美娟才理解起了婆婆独守空房的心情,“自己也会老的,总要有人照顾,父母都希望和子女住在一起。”

  现在,邵美娟一家是第一批搬进联体别墅的家庭,她天天服侍行动不便的婆婆吃饭、运动身子,他们家也成了村里的“模范家庭”。

  “目前,已经有两批23户农民住进了联排别墅,今年还有17户人能住进新房。”邵炳良说,这些家庭都执行了“村规”,“村里第三批新房正在建设中,接下来搬新房的村民我们也要调查,要是不按村规办,就不能建新房。”

  尊老传统回归

  村主任邵建东告诉记者,最初,村里想在房改协议上做文章,考虑到实际效果和长远发展,还是制定成村规民约,效果果然比生硬的条款好。

  “前两批建新房的时候,还要找不愿意和父母住的村民做工作,现在都不用我们说,大多数人和父母的关系都处得好了。”

  邵建东说,现在在建的第三批连体别墅,一对兄弟还专门在别墅的中间墙壁上开了一扇门,“两个兄弟每人出一间房子给父亲住,中间打了一扇门,父亲想住哪就住哪。”

  在邵建东看来,当年那条为解决“错时搬迁”而出台的村规,为解决村里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起到了大作用。

  “村里一些老人,从子女一成家就分开住了,现在都和子女一起住新房,也没见谁家婆媳吵架,关系挺好。”邵建东说,现在,村里尊老爱老的传统又回来了

  从质疑到理解

  虽然村规已经定了,但有些村民还是想不通。

  “孝顺父母的途径有很多,为什么非要和老人住一起”;“两代人有不一样的生活习惯,住在一起容易产生隔阂”;“硬要住一起,万一产生家庭矛盾,那就会好心办坏事”……各种质疑的声音在村子里开始出现。

责任编辑:和谐中国网